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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农村受灾地区恢复供水 村民喜迎新生活

  • 简报
  • 2024-11-07 13:21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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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:2024-11-07 13:21:03

辽宁农村受灾地区恢复供水

11月5日,在葫芦岛市建昌县黑山科乡杨树底下村新民居点,村民董占明正忙着拾掇卫生准备搬新家。他乐呵呵地说:“拧开水龙头就有水,洗洗涮涮方便多了。”

今年8月,葫芦岛市建昌县、绥中县等地区农村供水工程遭受不同程度损毁。为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,各级水利部门全力推进灾后供水应急工程修复。截至10月末,累计开辟应急水源235处,修复农村供水工程1204处,44.02万人的供水得到恢复,受灾地区已全部完成应急供水恢复。

农村饮水工程发生水毁后,省水利厅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,提出临时用水保障、应急供水修复和恢复正常供水三个工作阶段,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时限及恢复标准。灾情发生后,各受灾地区采取应急抢修、设置集中供水点、拉水送水、发放矿泉水、清洗泥沙倒灌自备井等措施,保障群众临时用水需求。随后,各地迅速启动农村供水工程修复工作。

在省水利厅的积极协调下,建昌县组织了7支钻井队伍,出动40多台钻井机昼夜不停作业,仅用10余天时间就完成了170眼水井的钻井作业,最大井深超过200米。井房建设、管线铺设也基本同步推进。加快供水帮助受灾群众增强了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信心。

省水利厅要求,受灾农村供水不仅要供得上,更要供得好。在钻井作业完成后,水利部门第一时间采集水样进行水质化验,实现水源水质检测全覆盖,并通过配备净水设施,确保所有供水工程入户水质安全达标。